建 设 部
关于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编制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以下简称标准设计)是工程建设标准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节约工程建设投资,缩短设计和建设周期,节约材料和能耗,提高工程综合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都具有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标准设计工作,特规定如下:
一、标准设计的编制和修订
1.标准设计编制和修订的程序,一般先下达标准设计计划任务书,然后按技术条件,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计划任务书应包括编制、修订的内容,适用范围、功能和技术、经济指标以及完成日期等。
2.标准设计应体现技术先进、切实可行、质量保证,经济效益好。当前要特别重视采用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技术。标准设计的编制和修订既要结合当前建设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部门及地方建设长远规划的要求,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为了保持标准设计的先进性,要加快标准设计图集的编制和更新。标准设计一般每五年复查一次,对现行标准设计图集分别予以延用、修订或废止。新的标准、规范颁发后,应对现行标准设计中不符合新标准、规范的部分及时组织修订。
3.标准设计工作要把质量放在首位,要建立标准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在采用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时要慎重,要通过试验工作。标准设计文件的编制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和各部门的规定。
4.在标准设计编制和修订过程中要积极推广和采用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当前要抓好两件事:(1)对标准设计工作人员普及教育cad技术知识;(2)开发cad应用软件,特别要重视基础工作,建立标准设计图库和数据库。为了防止软件开发过程中出现低水平重复,开发工作由建设部设计管理司统一规划,统一组织。
二、标准设计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标准设计实行分级管理
国家标准设计是指在全国范围内通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由建设部统一组织编制和管理。
行业标准设计是指在本行业内通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由国务院各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管理。
地方标准设计是指在本地区内通用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图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组织编制和管理。
2.各级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
建设部负责统一管理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和颁发全国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
(2)制定和下达国家标准设计的规划和计划;
(3)审批和颁发国家通用标准设计图集;
(4)指导和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的标准设计工作;
(5)组织国家标准设计的技术审查;
(6)组织标准设计工作的经验交流及优秀标准设计的评选;
(7)组织标准设计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是全国标准设计的研究中心和技术归口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1)在建设部设计管理司的指导下承担部分全国标准设计的研究和设计任务;
(2)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标准设计的规划、计划;
(3)协调全国标准设计技术条件和图集的技术审查工作;
(4)组织标准设计技术交流和对地方标准设计进行技术指导;
(5)负责制订标准设计的统一技术规定;
(6)负责国内外有关标准设计的情报收集和交流工作;
(7)负责全国标准设计图集的推广使用。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负责管理本部门、本地区的标准设计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标准设计办公室(站、所)协助主管部门进行具体实施。其主要任务是:
(1)承担国家标准设计的编制和研究工作;
(2)制订、下达行业标准设计和地方标准设计的规划和计划;
(3)组织交流本部门、本地区标准设计工作经验及评选优秀标准设计项目和个人;
(4)组织本部门、本地区标准设计队伍的建设。
大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办公室是大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筑标准设计的协作组织,在建设部和大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1)承担国家标准设计的编制和研究任务;
(2)协调大区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项目;
(3)编制和管理大区建筑标准设计协作项目;
(4)组织标准设计经验和情报交流;
(5)了解和反映标准设计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三、标准设计任务的下达
下达标准设计任务,原则上采用指令性计划和经济补贴相结合的办法。国家标准设计计划由建设部组织制订并下达任务。行业标准设计和地方标准设计计划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标准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并下达任务。甲、乙级设计单位有义务承担国家、行业和地方的标准设计任务,并须努力完成各项指令性计划,为工程建设标准化作贡献。设计单位在承接标准设计编制任务时,提倡实行合同制。
四、经济来源与支出
标准设计的经费采取多渠道解决:
(1)国家和地方财政拨给的专项费用;
(2)计设〔1983〕1022号文和建设〔1989〕608号文中规定的百分之十技术开发基金中抽一定比例用于标准设计;
(3)标准设计单位应努力提高标准图销售经济效益,逐步实现自负盈亏和以图养图的最终目标;
(4)标准设计图集的售价由建设部统一制定。现有标准设计图集的售价按底图每平米1.00元计算;
(5)销售标准图的收入应单独建账,在扣除设计费、补贴、稿酬等成本和正常开支后的盈余,均作为从事标准设计的研究、编制、修订和管理之用。任何单位不得挪作他用。
五、税收
根据财政部〔1982〕财企字41号文和财政部〔1987〕财税261号文的精神,标准设计图发售的收入,除按规定交纳营业税、能源交通基金税外,免交其他一切税收。
六、凯发旗舰的版权和出版发行
标准设计图集的凯发旗舰的版权属管理部门所有,各级标准设计图集的出版、发行工作由国家、省(部)标准设计主管部门指定专门单位负责。未经标准设计批准机关和出版发行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翻印和复制,违者按凯发旗舰的版权法的规定追究责任。
七、加强各地标准图供应站的管理工作。标准图供应站归各地标准设计办公室管理。标准图供应站要逐步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并建立健全标准图发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
八、说明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行,过去有关标准设计方面的“办法”“意见”等,凡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一律以本规定为准。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1990年)